时间:2025-12-02 点击数:
院内各部门:
因年终决算及财务审计的需要,为保证当年发生的业务在当年形成收支,请各部门务必于12月20日前完成本年度各项业务的报账工作。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完成报账的,原则上不再予以报销。已借款未销账的业务可在12月30日前正常办理。
关于恢复报账工作的时间,计划财务处将另行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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