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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廉江西史鉴 | 还金不取——邱一鹏的故事

发布日期:2024-08-12 浏览量:

  邱一鹏,字抟南,江西宁都人,明朝万历四年(1576年)举人。

  万历十四年(1586年),邱一鹏担任乐昌县县令。乐昌县一直有着盐税制度,每年官府要征收各地的羡金和商家的“保护费”,拢共上千两黄金,而后官府上下将这笔钱给私分了。邱一鹏到任后,觉得这些钱财都是民脂民膏,为了自己的利禄,而置百姓于苦难之中,邱一鹏认为自己做不到。于是他下令将这些陋规陋习全部屏弃,并将这一告令记载于碑石之上,让所有百姓都知道不用再去缴纳这些税费了。

  为了进一步治理乐昌县,邱一鹏还打击胥吏,阻止他们和土豪勾结,禁止双方有私下往来。他看到当地的徭役过重,又下令减免徭役,让官户中的民壮来承担徭役责任。邱一鹏的改革深深触及了当地利益集团的利益,于是他们勾结起来,准备诬陷邱一鹏。他们合伙购买了一块大金子,然后在上面裹上泥灰,伪装成一块土石,又给它加上漆,并在上面绘制好图画。他们知道邱一鹏油盐不进,送石头都不会收,于是将这块石头放在衙署门口,准备等邱一鹏经过的时候,让这块黄金显出真面目,以诱惑邱一鹏拿回家去,他们则派人在现场监视邱一鹏的举措,只要邱一鹏有所心动,他们就可以人赃并获,让邱一鹏声名狼藉,做不了官。然他们没有猜到的是,邱一鹏看到门口的土石变成了黄金,虽然周边只有自己一个人,他还是立刻呼喊衙役过来,将这块黄金收好,第二天还给送来的人。就这样,邱一鹏用自己的清廉,打败了胥吏们的阴谋。

  万历十九年(1591年),邱一鹏升任惠州海防同知。在任期间,他捐献俸禄,修建堤坝,巩固边防,颇有政声。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有寇盗呼啸海上,他们劫掠商船,还时常冲击沿海的城镇。为了加强防御,邱一鹏整顿兵备,当时士兵中的柘林兵,向来桀骜不驯,不听调令,但看到是邱一鹏的文书后,神色恭谨不已,说道:“邱公师律,不可违也。”于是都老老实实地集合起来,听从邱一鹏的指挥。在群策群力之下,他们斩杀海寇数千人,赢得了一场大胜。期间还发生了一件大事,有巡逻的士卒抓住了五十二名福建的商人,军将为了增加自己的战功,于是将这五十二名商人定为匪寇,准备斩首示众。邱一鹏在巡察案犯时,感觉他们没有海寇的凶残之气,便留了一个心眼,后在审察中,发现他们都是无辜的商人时,直接将他们全部无罪释放。

  邱一鹏还曾疏通河源县的沟渠,在带领百姓疏通时,他曾在一块岩石下面休憩了一小会,河源百姓亲切地呼唤那块石头为邱公岩,可见邱一鹏在百姓们心中的身份地位。朝廷很是欣赏邱一鹏的能力,便提拔他为湖北按察司佥事,然邱一鹏还未去赴任,便去世了。惠州百姓伤心不已,后来他们将邱一鹏祭祀于名宦祠中,以感怀他的功绩。

来源: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