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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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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工会各分工会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4-02-27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关于做好我院工会各分工会委员会

选举工作的通知


各分工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全国总工会《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为指导和帮助各基层分工会做好工会选举工作,进一步推进工会组织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建设,现将基层分工会选举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分工会委员会的选举工作必须在院工会指导下,依据《工会法》《工会章程》和《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进行,具体筹备工作由各分工会负责。

二、分工会委员会的组成

各分工会委员会设主席及委员各1名

三、分工会主席及委员的基本条件

根据《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规定,分工会主席及委员委员应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热爱工会工作,受到职工信赖,具体条件如下:

1.必须是所在单位的正式工会会员,入选主席职务职称需在副处级或副教授以上(含);入选委员职务职称需在副科级或讲师以上(含);

2.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投身于学院改革和发展事业,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参政议政能力;

3.密切联系群众,以身作则,公道正派,敢于承担责任,能客观公正反映教职员工的心声,代表广大工会会员的利益,群众威信高。

四、分工会委员的产生办法

各分工会召开会员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产生新一届分工会委员会;参加选举的实到人员达到应到人员的2/3,选举有效。以得票最高者当选,如遇得票数相等时,可以在得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确定。

五、注意事项及要求

1.请各分工会在选举结束后,将《××分工会委员会的选举结果登记表》(附件1)、《关于××分工会选举结果的报告》(附件2)纸版及电子版报院工会办公室,由院工会审核批复;

2.院工会将各分工会选举情况审核批复后,会在全院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公示;

3.院工会办公室邮箱229395575@qq.com,联系人:熊卿,电话18679117037。


附件:1.××分工会委员会的选举结果登记表

2.关于××分工会选举结果的报告


(此页无正文)




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工会

2023年1月10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我院教职工协会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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