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学院决定组织开展秋季学期实验室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学科部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按照上级文件的要求,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的组织工作,深入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抓好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的落实。对于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做到责任到人、及时整改,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二、检查范围
本次安全检查工作范围主要包括全院各类教学、科研实验(实训)室。
三、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见附件1)内容进行检查,重点对实验设施设备配置是否符合教学需要,运行维护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是否建立学科部级安全责任体系,实验室安全检查台账、记录问题及整改完成情况,危险品管理、档案、记录是否规范,是否有安全警示标识,实验废弃物是否分类,是否与有资质的处置单位签约处置实验废弃物、是否建立实验室安全年度报告制度等进行检查。
四、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分部门自查、学院抽查和整改提高三个阶段进行。
1.部门自查(9月3日至9月7日)
各部门成立实验室安全检查小组,制定自查工作方案,建立安全隐患台账,逐条整改落实,并形成本部门实验室自查报告(见附件2),于9月7日前把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的纸质稿(附电子稿)交教务处。
2.学院抽查(9月8日至9月11日)
学院成立由教务处、资产处、计财处、公共安全处、后勤保卫处等部门组成的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小组,对全院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现场抽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部门出具书面整改通知。
3.整改提高(9月15日至9月30日)
学院整理各部门安全问题隐患,在检查结束一周内,形成报告并书面通知到部门。各部门在收到书面报告后,结合本部门实验室管理实际,继续进行整改,于9月30日前提交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的整改报告(附电子稿)。
联系人: 赖劼修 电子邮箱:80466065@qq.com
联系电话:0792-3561033
教务处
2020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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