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相关单位:
国庆节、中秋节放假期间,为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请各教学相关单位放假前督促各实验室(中心)认真检查实验室用电、用水、防盗、防火等安全管理情况,主要注意检查以下几个方面:
一、做好实验室水、电、气的安全管理。各教学相关单位应认真做好室内的水、电、气等检修工作,避免水管破裂、电路故障、压力容器爆炸和各种气体泄露,严防由此引发灾害事故。涉及使用化学药品及各种剧毒、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品的实验室,实验室主任应亲自组织检查,彻底杜绝事故隐患。
二、加强学院爆炸、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严防丢失和发生事故。各单位应全面、认真地检查实验室的门窗及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放假前应关好门窗,无特殊情况实验室需要切断照明和动力电源开关。放假期间教职工不得携带与教学无关的人员在实验室内滞留。
三、要加强对实验室安全情况的全面摸底排查。有关实验室“十一”期间安排实验的,要切实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落实责任人,加强实验室巡查。
四、做好实验仪器设备的保管工作。对已完成实验任务的仪器设备,要在及时检修后由专人负责归类存放,对小型便携式贵重仪器、仪表、工具、贵重材料和剧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应做到及时入厨、入库,对精密贵重仪器及大型设备应做好常规性维护和保养工作。
在实验室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予以解决。若有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应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和学院,以便协调解决。
教 务 处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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