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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集中考试考风考纪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16 12:51:14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期末集中考试是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本学期期末集中考试时间为20201228日至202118日(节假日除外)。为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管理,端正考风、严肃考纪,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监考、巡考工作

(一)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监考、巡考工作,尽快召开教职工动员培训会,联系教师学习修订后的《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教学差错与事故处理办法》相关考试的条款,认真布置好工作,督促监考老师做好监考的各个环节,严肃考场纪律,坚决遏制、查处舞弊行为。

(二)加大巡考力度,成立由学科部、系领导和教学管理人员组成的巡考小组,对本学科部每个考场均要巡视不少于三次(开考阶段须巡视一次,考试期间至少巡视一次,考试结束阶段须巡视一次),并填写巡考记录表。切忌走过场、搞形式,教务处、院督导组也将加大对学科部巡考工作、监考老师工作作风和学生考风的监督力度。

(三)加大监考违纪处理力度,及时处理违反监考纪律的老师。特别对迟到、接打手机、擅自请人代监考、监考不到位、不清场等违反监考管理规定的行为,将严格按规定处理;学院巡考人员在同一考场发现2个及以上考生舞弊的,将通报监考人员。

二、加强学生考试管理

(一)各学科部要加强对学生的诚信应考教育,让学生充分认识到考试舞弊的危害性,增强遵规守纪的意识。

(二)贯彻防重于治的原则,要求各专业班级召开主题班会,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强调按时应考,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独立完成考试内容,不得请他人代考,如发现代考作弊者,将按学院有关规定给予代考双方开除学籍处分。

(三)学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及校园一卡通(或学生证)两证参加考试。

(四)严禁学生将书籍、笔记本等与考试相关的资料携带至考位(包括考位旁边的座位)开考后,监考老师一经发现,即按舞弊处理。

(五)禁止学生将手机或有存储、接收功能的设备带至考位,如开考后一经发现使用手机,无论与考试是否相关,均按舞弊处理。

(六)学生不得将试卷材料带出考场,否则按《南昌大学科技学院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三、做好阅卷工作

任课教师原则上应在课程考试后三天内完成阅卷及网上成绩录入工作,并提交成绩单手写稿1份。

请各学科部认真落实本通知,督促全体师生严格遵守各项考试纪律,确保本次考试顺利进行。

 

 

                               教务处

                                                           20201215

 
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