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三章的规定,2014、2015、2016级学生因未修满学分,在正常毕业时间(普通本科为四年,建筑学为五年)内没有毕业,需要办理延长学习年限或结业补修。
一、办理对象
延长学习年限办理对象:2016级未修满学分的学生(2015级学生需在其正常毕业的当年连续办理延长学习年限,中间无间断方可办理)。
结业生补修办理对象:往届2014级(仅建筑学专业)、2015级、2016级未修满学分的学生。
特别说明:
1、办理了延长学习年限或者结业补修的同学将办理完的表格交到学籍科和所在学科部教务办进行备案,方可安排相关课程的考试,且请多关注学院网站,按时回校参加答疑和考试。
二、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3月5日——3月15日(双休日除外)
地点:教务处学籍科(行政楼101室)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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