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科部:
根据《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至三十二条规定:
第三十一条 学生一学年补考后以往各学年不及格课程学分数累计达35学分者,予以留级处理。
达到留级标准的学生,可自主申请跟班试读一次,跟原班级学习,试读期一年;不申请的按留级处理。
第三十二条 学生补考后以往各学年不及格课程学分数累计达45学分者,予以退学处理。
达到退学标准的学生,可自主申请留级试读一次,按留级处理编入下一年级学习,试读期一年;不申请的按退学处理。
第三十三条 跟班试读、留级试读期满补考后以往各学年不及格课程学分数累计达35学分者,予以留级处理。
跟班试读、留级试读期满补考后以往各学年不及格课程学分数累计达45学分者,予以退学处理。
第三十四条 在校期内,学生只可申请跟班试读或留级试读一次。
经核实,我院至今因不及格课程学分数达到留级或退学标准的学生共有4人(详见附件一)。根据文件规定,以上学生原来未申请跟班试读或留级试读的,可申请办理;不申请的按留级或退学处理。办理申请试读或降级、退学手续的具体事宜如下:
1、各学科部认真组织学生填写试读申请表、保证书(附件二)。申请表、保证书填写完毕后,由各学科部汇总后于10月15日下午4点前交学籍科。
2、申请留级试读的学生,于10月14日、15日到学籍科办理留级学籍异动手续。
3、未申请跟班试读或留级试读的学生,于10月14日、15日到教务处学籍科办理留级、退学学籍异动手续。
请各学科部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此次学生申请试读的宣传和组织工作,确保此项工作按期顺利完成。
教务处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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