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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高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01 19:42:46  点击:

各教学单位:

近期,全国高校实验室安全事故频发,特别是1024日下午,南京某高校发生实验室爆燃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充分暴露出高校实验室安全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根据《关于开展全省高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的通知》(赣教高办函〔20217号)(附件)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各教学、科研实验室及相关场所

二、检查时间

2021121日至3

三、检查及整改内容

根据以往实验室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各实验室、实验实训基地、实验研究场所及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场所的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无死角排查和整改工作,着重开展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物处臵及生物安全隐患等的专项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逐条核对自查自纠报告整改落实情况,不整改到位坚决不销账,形成安全隐患整改的闭环管理。确保安全隐患整改横到边、纵到底、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检查方式

1、各教学单位自查与学院抽查

各教学单位按照文件要求第一时间开展安全自查工作,学院组织人员对各教学单位自查工作进行抽查。

五、工作要求

切实做好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和整改的督查工作。结合上半年部署的实验室自查自纠工作情况,形成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总结报告

《安全自查自纠报告》纸质稿留各单位备查,报告复印件于126日前交教务处实践科(行政楼105室)。

 

 

   教务处

2021121

 

 

 
附     件: 附件“赣教高办函〔2021〕7号(1).pdf(276.00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