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加强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集中考试考风考纪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10 21:05:22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期末集中考试是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本学期期末集中考试时间为2023213日至2024219日。为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端正考风、严肃考纪,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监考、巡考力度

(一)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布置好工作,督促监考老师做好监考的各个环节,严肃考场纪律,坚决遏制、查处舞弊行为。

(二)加强巡考工作。巡考工作人员要对负责的考场巡视不少于三次(开考阶段须巡视一次,考试期间至少巡视一次,考试结束阶段须巡视一次),并填写巡考记录表。切忌走过场、搞形式。同时学科部应安排相关人员对本学科部考试班级和开课课程的考试进行巡查。

(三)监考违规处理。对迟到、接打手机、擅自请人代监考、监考不到位、不清场等违反监考管理规定的行为,将严格按规定处理;巡考人员在同一考场发现2个及以上考生舞弊的,将通报监考人员。

二、加强学生考试管理

(一)各学科部要加强对学生的诚信应考教育,让学生充分认识到考试舞弊的危害性,增强遵规守纪的意识。

(二)坚持防重于治的原则,要求各专业班级召开主题班会,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强调按时应考,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独立完成考试内容,不得请他人代考,如发现代考作弊者,将按学院有关规定给予代考双方开除学籍处分。

(三)学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及校园一卡通(或学生证)两证参加考试。

(四)严禁学生将书籍、笔记本等与考试相关的资料携带至考位(包括考位旁边的座位)开考后,监考老师一经发现,即按舞弊处理。

(五)禁止学生将手机或有存储、接收功能的设备带至考位,如开考后一经发现使用手机,无论与考试是否相关,均按舞弊处理。

(六)学生不得将试卷材料带出考场,否则按《南昌大学科技学院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教务处

                                        2023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