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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17 14:53:04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按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进程安排,2023年度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答辩工作将于5月26日(周五)举行。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原则

1、所有结题项目都要参加答辩,若不参加答辩,则视为自动放弃,项目终止。

2、答辩人员必须为项目组成员。原则上应由项目主持人进行答辩,若有特殊情况可事先提出申请,经教务处批准后由项目组成员代为答辩。

二、答辩安排

1.答辩地点

行政楼117

2.答辩时间及分组

省级项目:9:30-10:30

校级项目:10:45-12:00

三、答辩流程

1.采用PPT汇报,时间控制在8分钟内。

2.专家提问,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

3.专家现场审核相关材料,形成评审意见。



教务处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