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按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进程安排,2023年度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答辩工作将于5月26日(周五)举行。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原则
1、所有结题项目都要参加答辩,若不参加答辩,则视为自动放弃,项目终止。
2、答辩人员必须为项目组成员。原则上应由项目主持人进行答辩,若有特殊情况可事先提出申请,经教务处批准后由项目组成员代为答辩。
二、答辩安排
1.答辩地点
行政楼117
2.答辩时间及分组
省级项目:9:30-10:30
校级项目:10:45-12:00
三、答辩流程
1.采用PPT汇报,时间控制在8分钟内。
2.专家提问,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
3.专家现场审核相关材料,形成评审意见。
教务处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