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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非工作时间段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29 15:54:17  点击:

各教学单位:

实验室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场所,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是保障教学科研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条件。为进一步加强非工作时间段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实验要求

1.各实验指导教师须对非工作时间段开展实验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2.各实验室指导教师要对非工作时间段开放的实验室进行全过程监管和指导,做好实验项目的风险评估,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遵照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确保实验全过程安全。

3.涉及危化药品、易燃易爆品、高温设备、高压强电设备、气瓶等重大危险源的实验室,各实验指导教师要在实验过程中予以现场指导,每个实验人员都应做好个体防护,使用时注意定时查看和使用后及时断电。

4.实验人员在离开实验室后要做到断水断电,关好门窗,高危实验设备长时间工作时需有专人看守。

二、申请流程

1.非工作时间段实验室使用每月集中申报一次,各实验指导教师每月1日前完成当月申报并汇总提交相关材料。

2.实验指导教师按要求填写《实验室非工作时间段使用申请表》(附件1),《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表》(附件2)和《实验室安全承诺书》(附件3)等申请材料,获批后方可按要求开展实验。



教务处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