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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江西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29 10:58:04  点击:

院内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等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助力推动江西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开展有组织的教育科研活动,根据《江西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学会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2023年度江西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型

本次学会课题分为二类:

第一类为综合政策课题,拟设4项重大课题、11项重点课题。

第二类为各类专项课题,具体包括:

1.实验室建设专项课题,拟设2项重大课题、5项重点课题、10项一般课题。

2.教育数字化专项课题,拟设5项重点课题、10项一般课题。

3.超星智慧教学专项课题,拟设2项重大课题、9项重点课题、20项一般课题。

4.外语教育专项课题,拟设2项重大课题、6项重点课题、26项一般课题。

5.赣江文化数字教育专项课题,拟设2项重大课题、10项重点课题、8项一般课题。

6.科大讯飞人工智能教育专项课题,拟设2项重点课题、4项一般课题。

具体立项数量可根据课题申报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适当调整,以最终评审结果为准。

二、申请人条件

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重大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只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需2位以上同学科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推荐),一般课题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博士学位。

3.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实施。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请。

4.申请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研究。

三、课题经费资助

本次学会课题按重大课题3万元左右、重点课题1万元左右、一般课题 0.5 万元左右标准给予资助。申请人应根据课题类型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实际资助经费额度以最终评审结果为准。

四、课题完成时限及成果要求

以研究报告或论文为主要成果的应用研究、调查研究、决策咨询研究等完成时限一般为1-2年,需要一定周期的实验研究和以专著为主要成果的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年。结项时根据不同类型课题要求可提交研究报告、调研报告、学术论文或专著等研究成果,结项标准按《江西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管理办法》执行。

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均应在醒目位置标明“江西省高等教育学会2023年度学会课题研究成果”字样(含课题类别、课题名称和课题批准号)。获准立项的《课题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申请人应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五、申报方式

1.课题申报者需认真研读课题指南,并按指南要求进行课题申报事宜。

2.课题申报者需认真填写《江西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立项申请书》和《江西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论证活页》,课题申请书和活页(附件 2、3各一式6份),同时备好电子版(文件命名为“xx 单位+xx人名+xx学会课题”)。

六、注意事项

1.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0日,请申请人在规定时间提交申报材料至行政楼107,逾期未交将不予受理。

2.电子文档发送至刁金亮老师OA邮箱。

3.附件2、3见《江西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学会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联系人:刁金亮 联系电话:0792-3561041



教务处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