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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级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05 09:49:01  点击:

院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省级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简称“省级教改课题”)结题工作,根据《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现将省级教改课题结题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省级教改课题坚持质量标准,突出应用实效。具体结题条件和结题要求按照《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和《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题程序规范》执行。

2.省级教改课题研究时间一般不少于2年,最长不超过5年。

3.对立项超过5年未申请结题或结题未通过的省级教改课题(含2013年以前立项),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结题。完成结题后,上述课题主持人2年内不得申请新的省级教改课题。该时限内未结题通过的课题,后续将不再受理。

4.未按规定及时结题或超过最长时限仍未结题的,将直接按撤项处理,同时暂停课题主持人申请资格2年。



教务处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