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各类课题管理办法,教务处拟在6月受理各类课题(项目)结题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结题的范围和条件
已达到结题年限,并按项目立项要求完成了研究任务且符合相应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结题条件的各类课题,包括省高校人文社科项目、省教育规划课题、省社科基金项目、省教育厅科学技术项目、省教学研究改革课题、省党建研究项目、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
二、受理结题的材料要求
(一)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要求:
1、封面
2、目录
3、终结报告书(含《鉴定意见书》(个人用)(汇总用)附于其后装订)
4、申请评审书
5、立项通知
6、成果摘要报告(3000-5000字左右)
7、调整申请表(变更申请应在结项前提前6个月以上网上提交申请)
8、课题成果(论文,著作等)
规划项目要求发表与项目研究主题直接相关的论文不少于2篇,其中须在中文核心以上刊物发表不少于1篇(或项目负责人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名义在普通刊物发表与研究主题直接相关的论文3篇);青年项目、专项项目要求发表与项目研究主题直接相关的论文不少于2篇。原则上须有由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发表的论文,稿件录用通知不纳入鉴定范围。正式出版或发表的项目成果均需在显著位置标注项目来源(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如“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字样。
9、其他支撑材料
以上材料统一按顺序胶装成两册,请用蓝色皮纹纸自制封面及目录。同时,负责人在网上提交结题申请,否则不予结项。该流程的下载网址为http://gxszrw.jxedu.gov.cn:8500/
(二)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要求
1、封面
2、目录
3、鉴定申请书
4、课题申报书
5、立项通知
6、开题报告
7、中期报告
8、研究报告(不少于1万字)
主要内容为文献综述、研究的问题、研究假设、理论基础、研究框架、研究方法、研究内容、研究结论等等
9、课题成果(论文,著作等)
一般项目至少要求应单独署名(或第一作者)在教育类中文期刊公开发表1篇与课题研究紧密相关的学术论文,每篇论文不得少于2个版面;重点项目至少要求应单独署名(或第一作者)在教育类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与课题研究紧密相关的学术论文,每篇论文不得少于2个版面。正式出版或发表的项目成果均需在显著位置标注项目来源(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如“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字样。稿件录用通知不纳入鉴定范围。
10、变更审批表(有变更情况的须填此表)
11、结题登记表
12、其他支撑材料
以上材料统一按顺序胶装成三册,请用蓝色皮纹纸自制封面及目录。
(三)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题要求
1、封面
2、目录
3、鉴定结项审批书
4、项目申报书
5、变更审批表(有变更情况的须填此表)
6、研究报告(3000-5000字左右)
内容包括:该项目研究的目的和意义;研究成果的主要内容和重要观点或对策建议;成果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以及社会影响和效益。
7、课题成果(论文,著作等)
以论文形式,项目负责人和成员发表的论文总数不少于2篇。每篇论文不得少于2个版面。论文已公开发表,且发表数量在3篇以上的可申请免于鉴定,仍须填写《结项审批书》,注明免于鉴定的理由,并附有关证明材料,连同最终成果上报。提交结项的论文成果必须正式发表,录用通知不得作为结项条件。均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字样(含项目名称、批准号)。
8、其他支撑材料
以上材料须自制蓝色皮纹纸封面和目录按顺序集中胶装成册报送三套。验收合格的,省社科规划办发给《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证书》。同时,负责人应在网上提交结题申请。网上申请结题要求请参照《江西省社科规划项目管理系统结题流程》。该流程的下载网址为:https://skc.jxnu.edu.cn/2012/0224/c1042a58977/page.htm
(四)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项目结题要求
1、封面
2、目录
3、结题报告
4、项目申报书
5、变更审批表(有变更情况的须填此表)
6、研究报告(一般项目不少于5000字,重点项目不少于1万字)
7、课题成果(论文,著作等)
青年项目要求至少在国内公开发行刊物发表与项目研究主题直接相关的论文1篇,一般项目要求至少在国内公开发行刊物发表与项目研究主题直接相关的论文2篇或在中文核心以上刊物发表1篇,以上论文成果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的论文不少于1篇,其他均需达到承诺的预期研究成果要求。稿件录用通知不纳入鉴定范围。正式出版或发表的项目成果均需在显著位置标注项目来源(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如“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项目”字样。
8、其他支撑材料
以上材料统一按顺序胶装成三册,请用蓝色皮纹纸自制封面及目录。
(五)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研究改革课题结题要求
1、封面
2、目录
3、结题报告(1000字左右)
4、课题申报书(其中1份为盖有省教育厅课题主管部门“同意立项”公章的原件)
5、课题立项通知书
6、开题报告
7、中期报告
8、成果附件(含必备的《研究报告》5000—10000字,撰写格式可参照《省级教改课题所要求的研究报告的内容与结构》)
正式出版或发表的项目成果均需在显著位置标注项目来源(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如“江西省教学研究改革项目”字样。
9、结题鉴定表
10、其他支撑材料
以上材料统一按顺序胶装成三册,请用蓝色皮纹纸自制封面及目录,《结题鉴定表》单独装订。同时,项目负责人应在网上提交结题申请。该流程的下载网址为:http://jgkt.jx.edu.cn/jxedu/default.html
(六)江西省高校党建研究项目结题要求
1、封面
2、目录
3、课题申报书
4、立项通知书
5、项目结题审批书
6、变更审批表(有变更情况的须填此表)
7、研究报告(5000-10000字左右)
8、课题成果(论文,著作等)
正式出版或发表的项目成果均需在显著位置标注项目来源(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如“江西省高校党建研究项目”字样。
9、其他支撑材料
以上材料统一按顺序胶装成三册,请用蓝色皮纹纸自制封面及目录。
(七)江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结题要求
1、封面
2、目录
3、结项审批书
4、课题申请、评审书
5、课题立项通知书
6、论文成果复印件(目录中注明“题目、刊物名称、年期号”)(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及正文)
7、项目如有变更,须附项目变更批复(即已经签署意见的项目变更表)
8、“最终成果简介”,供介绍、宣传、推广成果使用。内容包括:该项目研究的目的和意义(略写);研究成果的主要内容和重要观点或对策建议(详写);成果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以及社会影响和效益(略写)。简介内容应由项目负责人撰写;文章内容要层次清楚、观点明晰、用语准确、文风朴实,要有实质性内容,并具有整体性和系统性,不得简单排列篇章目录。最终成果简介不是总结报告的翻版,不得照抄总结报告。简介结尾应注明项目批准号、项目名称、最终成果名称、项目负责人单位和联系方式、课题组主要成员、是否出版,如出版,应注明出版社和出版时间。成果简介须由项目负责人签字。
9、成果影响证明材料
所有材料按以上顺序进行胶装,设置封面。提供胶装材料一套以及所有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一份。
江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结题注意事项:
1、年度项目(包括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原则上要求2篇以上公开发表的与课题研究紧密相关的论文或专著,项目负责人至少应有1篇第一署名的论文。
2、公开发表的论文或专著,一律要求注明项目编号、课题来源。
3、同一层次课题标注只能用作一次结题成果(国家级课题除外),篇幅2个版面及以上方计1篇论文(论文需能在中国知网、万方数据或维普网验证)。
4、提交结题的论文成果必须正式发表,录用通知不得作为结题条件。
三、受理结题的时间
截止至2024年6月20日前,将电子文档发(PDF)送至刁金亮老师OA邮箱,逾期不予受理,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刁金亮,联系电话:0792-3561041,行政楼105室
教务处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