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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处(党委学生工作部)简介

发布者:学生工作处  时间:2022-06-06 11:44:29  浏览:

党委学生工作部为学院党委领导下的院内处级职能部门,与学生工作处合署办公,其主要职能为:

1.负责加强对学生会、学生社团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具体指导;

2.负责定期研究学生会、学生社团建设管理的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

3.负责牵头建立学生社团指导老师库,并建立相应的选聘、培训、考核评价机制;

4.统筹协调团委加强对学生会、学生社团干部遴选等具体事务的指导;

5.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学生工作部具体负责,团委具体指导,党务工作部、教务处、人事处、公共安全处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学生会、学生社团工作体制。

学生工作处是学院负责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和服务的职能部门,同时也是开展学生全面培养工作的综合性部门。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生日常管理及服务、学生奖惩、辅导员队伍建设、学生资助、学生工作信息化平台建设等。

科室设置为:综合科、教育科、管理科、学生资助中心、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学生工作处各科室工作职责:

(一)综合科

1.负责文件的起草、收发、存档、上传下达等工作;

2.负责学生工作值班安排与检查;

3.负责学生半军事化管理相关工作;

4.负责学工处公章的管理与使用工作;

5.负责会议的通知、安排、记录与资料收集存档工作;

6.负责学工处经费预算、报销账等财务管理工作;

7.负责对外服务接待与对内协调工作;

8.负责学工系统的管理与维护工作;

9.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学科部学生工作检查与评比工作;

10.负责学工处的办公资产申购及管理工作;

11.负责处内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的起草工作;

12.负责学生各类证件的换发放工作;

13.负责学生工作各类资料的印制工作;

14.负责本处室有关人事、考勤的日常管理工作;

15.负责学生网络信息安全监控、微学工等网络平台管理工作;

16.负责学生事务服务中心的指导工作;

1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教育科

1.负责学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负责学生奖学金审核评定工作;

3.负责学生综合素质加分细则的制定及实施工作;

4.负责学生评优工作;

5.负责班级考核及先进班级评选工作;

6.负责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

7.负责与校医院相关联络对接工作;

8.负责新生入学教育、体检、军训以及毕业生离校等相关工作;

9.负责指导学生调研组工作;

10.负责大学生讲坛的组织实施工作;

11.负责学生火车优待卡相关工作;

12.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相关工作;

13.负责起草本科室相关的管理规章制度等工作;

14.负责校园清扫专项活动的组织实施和考核工作;

1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管理科

1.负责学生住宿的安排、校外住宿的审批工作;

2.负责寝室文明建设、评比与表彰工作;

3.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学生违纪的查处工作;

4.负责做好学生违纪的原始材料、处分文件的起草与保管工作;

5.负责学生解除纪律处分的受理、审核等相关工作;

6.负责学生公寓设施的调配、申购工作;

7.负责学生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8.负责学生学籍异动的资料管理与更新工作;

9.负责学生管理各项制度建立健全、组织实施、检查管理工作;

10.负责学生商业保险和城镇医疗保险理赔工作;

11.负责组织新生参加《学生管理规定汇编》考试工作;

12.负责学院学生文明纠察队的指导与考核工作;

13.负责学生宿信息档案建设与管理工作;

14.负责学生公寓管理工作;

1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学生资助中心

1.负责学生资助工作中有关规章制度的制定工作;

2.负责学生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定、审核、发放和管理工作;

3.负责各类社会捐资助学工作的协调、落实工作;

4.负责学生勤工助学服务中心的指导工作;

5.负责学生院内外勤工助学岗位的管理工作;

6.负责勤工助学学生的安全教育和权益维护工作;

7.负责学院各项活动的赞助资金的筹措管理工作;

8.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和贫困生档案建立工作;

9.负责学生贷款的日常管理及毕业生跟踪、催还款等工作;

10.负责监督、指导和检查各学科部学生资助的工作;

11.负责新生“绿色通道”相关工作;

12.负责征兵入伍学生、直招士官的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工作;

13.负责退役复学学生的学费减免工作;

14.负责建档立卡精准扶贫脱贫攻坚等相关工作;

15.负责学院资助诚信教育工作;

16.负责学生生源地贷款的办理、审核、发放、管理等相关工作;

17.负责学院各类学生资助工作(如爱心车票的评定发放、贫困生防寒物品放等)

18.负责各类学生资助统计报表及材料的撰写、汇总上报工作;

19.负责教育部、教育厅各类网站的填报和管理工作;

20.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1.负责组织、协调全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2.建立并完善心理健康教育机制,加强相关设备管理;

3.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特别是5.25心理健康宣传月和世界精神卫生日系列活动,引导和帮助大学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学会自我心理调节,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

4.建立心理危机干预五级预警机制,预防和减少校园心理危机事件的出现;

5.开展团体辅导工作,帮助学生树立科学的健康观念,开发心理潜能,培养良好个性;

6.开展心理健康普查和心理测量,建立心理档案,为学生了解个人能力、兴趣、人格、气质以及心理健康状况提供服务;

7.负责心理健康教育的队伍建设,包括对兼职心理教师、学生干部、班级心理委员和心理联络员的培训和督导;

8.指导学生心理协会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