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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科院学工字〔2021〕17号关于规范班级网络信息发布及新媒体平台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1-04-06 14:22:45  浏览:

关于规范班级网络信息发布及新媒体平台

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科部:

为积极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班级网络信息发布及新媒体平台在信息发布、舆论引导、学生服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校园网络传播秩序,杜绝不法分子利用此类平台进行恶意活动。经党务工作部、学工处共同研究决定,规范班级网络信息发布及新媒体平台管理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管理范围

QQ群、微信群、钉钉群、微博等班级网络信息发布及新媒体平台

二、管理要求

1.非必须、功能重叠的群一律解散或合并;

2.以班级为单位建群,原则上不跨年级和专业;

3.所有班级只能建立3个群(固定),即:班级学生群、班级家长群、班(团)委群;

4.因专项工作、临时工作需要建立的群,待工作结束后,立即予以解散;

5.辅导员为班级各网络信息发布及新媒体平台第一责任人,对所属平台发布的所有信息负责,如有异常及时处置并上报;

6.如工作需要,需以班级名义成立相关新媒体运营平台,请参照南大科院发[2019]6号《南昌大学科学科学技术学院新媒体管理办法》严格执行。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主体

各班级网络信息发布及新媒体平台严格按照“谁带班、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专人管理平台账号,专人审核发布内容;请学科部做好本学科部班级账号管理和内容的监管工作,确保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

(二)强化监管责任

1.严审“输出”,落实报备。群管理员须对班级网络信息发布及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的真实性、正确性、导向性进行审查,坚决防止出现不正当言论、不符实际等情况;发布信息前需报备辅导员,经辅导员审核无误后,方可发布。

2.严审“输入”,杜绝隐患。群管理员需审查进入班级网络信息发布及新媒体平台的个体,核实身份信息,避免隐患渗入;群内成员只能为我院在籍学生和在岗教职员工,并实行实名制管理;同时密切留意群内出现的不良、虚假、垃圾信息等,一经发现,群管理员应立即删除,并采取一切可能的手段杜绝不良信息或言论的传播,且辅导员需及时向学科部报备情况。

3.监控舆情,正面引导。涉及重大事项或突发事件处理,班级网络信息发布及新媒体平台应按学院官方发布的信息进行转发,不得擅自编辑修改;管理员应加强网络安全防范意识,不得随意点击、登录不明网站与链接。

四、其他事项

1.整改时间:2021年4月23日前全部完成;

2.请学科部做好文件传达工作,监督落实整改到位;

3.班级网络信息发布及新媒体平台管理工作为常态化工作,将作为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纳入学生工作督查范畴,请学科部高度重视,并做好指导和督查。

党务工作部 学生工作处

2021年4月6日

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1年4月6日印发

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