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文件

学工文件

首页 > 学工文件 > 正文

南大科院学工字〔2019〕40号关于2019-2020学年院内勤工助学岗位申报、调整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19-11-19 09:57:34  浏览:

关于2019-2020学年院内勤工助学岗位申报、调整的通知

院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勤工助学的管理,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扶工作,为学生提供模拟就业平台,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和实践能力,根据《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对院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进行重新申报、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院内勤工助学岗位,按工作时间分为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固定岗位是指持续一个学期以上的长期性岗位,包括月薪岗和学期岗。临时岗位是指不具有长期性,通过一次或几次勤工助学活动即可完成任务的工作岗位,包括工时制、日薪制和项目制。

1、本次勤工助学岗位申报,本着必要、合理、适当,节约成本、精简岗位的原则,各用工部门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进行勤工助学岗位的申报,其他临时用工需求也须提前报学生工作处申请。

2、所有岗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选择或派遣。

3、所设岗位要求安全,学生力所能及,工作时间主要为课余时间、周末、节假日等,不能与学生的学习时间相冲突。

4、所设岗位不能替代院内教职员工的本职工作。

5、原则上每周参加勤工助学的总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能超过40小时。

二、岗位申报、审批程序

1、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含本年度之前已经用工的所有单位和新增用工单位),确定勤工助学岗位需求,填写《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勤工助学岗位申报表》(以下简称“岗位申报表”)。若用工单位需留用之前在原有岗位工作的学生请在表内注明,否则学工处将根据相关规定重新安排。

2、《岗位申报表》经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院领导签署意见,汇总学工处(行政楼203),报人事处核定,经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由学工处履行岗位公开招聘、派遣等职能。

3、申报受理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0日。

三、其他相关事项

1、各用工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本部门的工作性质、工作量等实际情况,严格把控勤工助学岗位申请数量,并安排专人负责申报、招聘、管理和考核。

2、各用工部门设置勤工助学岗位时要充分考虑学生的特点和工作性质,不得让学生从事具有危险性、有害身心健康、不便于学生参与的工作。

3、鉴于院内部门可能存在工作人员调动、调整以及工作量发生变动的情况,已批准的勤工助学岗位有效期为一年。

4、勤工助学岗位申请原则上每年只申请一次,其他时间不再受理。

5、严格遵守勤工助学管理、考核和报酬发放制度。

各用工部门如对用工需求有疑问请咨询学工处,电话0792-3561053。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 件:

南大科院学工字〔2019〕40号关于2019-2020学年院内勤工助学岗位申报、调整的通知.zip(19.00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