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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科院学工字〔2019〕13号关于做好我院2019届本科毕业生体检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19-04-28 10:20:28  浏览:

关于做好我院2019本科毕业生体检工作的通知

各学科部: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要求本科毕业生离校前完成健康体检。我院2019届毕业生体检工作即将开始,经与校医院沟通,在征求各学科部意见基础上,现将具体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2019届毕业生

二、体检具体时间安排(上午8:30-12:00)

5月20日(周一):人文学科部

5月21日(周二):财经学科部

5月22日(周三):信息学科部

5月23日(周四):理工学科部

体检地点:南区校医院

四、体检费用:15元/人

五、相关要求:

(一)请各学科部及时做好传达通知,要求毕业班辅导员严格按照时间安排组织学生参加,按要求做好参检情况记录;

(二)体检费用以班级为单位收集,统一于体检前一天交至南区校医院一楼收费室,凭发票至三楼领取体检表。领表地点南区校医院保健科三楼周老师处,联系电话:13970854956)

(三)体检结束后,各学科部将表格收齐后以班级为单位交至南区校医院三楼预防保健科填写体检结论(加盖医院公章),并按院招就办要求归入学生档案。未参加体检,其个人档案中将缺乏相关体检资料。(温馨提示:因公、检、法、部队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档案管理要求严格,一旦缺失相关资料可能产生不良后果,建议所有毕业生参加体检。没有体检导致毕业生档案中缺少相关档案资料的,由学生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 件:

南大科院学工字〔2019〕13号关于做好我院2019届本科毕业生体检工作的通知.doc(29.00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