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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科院学工字(2017)32号关于做好辅导员基础工作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18-03-12 11:43:33  浏览:

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辅导员基础工作检查的通知

各学科部:

为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确保我院辅导员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目标化,大力推进我院学生工作管理水平,结合我院学生工作实际,现就本学期辅导员基础工作检查作如下具体要求:

一、检查人员

各学科成立辅导员基础工作检查小组,以党总支副书记为组长,学工办主任(副主任)为副组长,相关学工干部为成员的检查小组。

二、检查内容

(一)下寝次数,每月至少八次;

(二)谈心谈话记录,每月至少四次;

(三)班级(班委)会议记录,每月至少四次;

(四)家校联系记录,每月至少两次;

(五)查课记录,每月至少四次;

(六)学工例会记录,每月至少两次。

三、检查形式

(一)各学科部每月对辅导员基础工作进行检查;

(二)学工处不定期对辅导员基础工作进行抽查。

四、检查结果上交时间

各学科部请于每月5日之前将上月检查结果(附件)交至学工处教育科。

五、检查结果处理

辅导员基础工作如未完成,将按照《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差错与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辅导员基础工作检查表

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八日

附 件:

南大科院学工字(2017)32号关于做好辅导员基础工作检查的通知.doc(21.00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