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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科院学工字〔2017〕12号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毕业合影拍摄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17-05-02 15:55:35  浏览:

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毕业合影拍摄工作的通知

各学科部:

2017届毕业生毕业时间临近,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切实做好毕业生毕业合影的拍摄、存档工作,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及安排,经征求意见,拟定本通知下发起启动此项工作,具体安排及要求如下:

一、拍摄时间

自2017年5月15日起至6月15日(不含周六、周日),请各毕业班根据情况,自主决定拍摄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与学工处教育科联系)。

二、操作办法

拍摄工作以毕业班级为单位,从4月25日起可提前派班干到学工处211楼207办公室联系,登记具体拍摄时间、地点和拍照的师生人数,确定后由学工处统一安排。

三、拍摄要求

各班级拍摄毕业照,辅导员务必全程参与,要求学生举止文明,规范着装,爱惜服装,确保毕业照拍摄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为确保学生利益、保证毕业照的拍摄效果,我处已联系专业性拍摄单位专门为毕业班拍摄毕业合影,并要求拍摄单位:

(一)本次拍照采用佳能503专业相机拍摄,相片包括过塑、标题加字。价格为:6寸*12寸=10元/张 8寸*16寸=14元/张

(二)选择确定照片、照片的洗印尺寸以及洗印数量,应事先经毕业班指定的学生代表签字确认。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额外收取费用或私自扣压、强行冲印照片。

拍摄当中如遇特殊情况或有其它要求,请与学工处戴老师联系。

联系电话:88304513

二0一七年四月十三日

附 件:

南大科院学工字〔2017〕12号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毕业合影拍摄工作的通知.doc(25.00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