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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科院学工字(2017)23号关于做好2017年暑期留宿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17-06-20 14:01:38  浏览:

关于做好2017年学生暑假留宿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科部:

根据学院以往暑假工作安排和学生留宿需求,为做好我院学生暑期留宿各项工作,营造良好的住宿环境、生活秩序,现将我院学生暑期留宿的各项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申请留宿的学生对象原则上为2014级的学生(建筑类20级)各学生班级辅导员要按照条件严格把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以申请暑期留校:

(一)参加学校有关部门、学院集中组织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

(二)参加教学计划内生产教学实习的学生;

(三)参加考研、考公务员辅导班准备考研、考公务员的毕业班学生;

(四)其他特殊原因需要留校住宿的学生。

二、申请时间及程序

(一)6月22日-6月23日:拟申请留宿学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书,填写《南昌大学科技学院2017年暑期留宿申请表》(一式两份)和《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暑假学生留宿安全承诺书》交与学科部相关负责人;

(二)6月26日前学科部对申请留宿同学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审查意见,按照相关规定于6月26日将《暑期留宿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盖章)报送学工处管理科;

(三)6月28日前学工处完成审核审批,并根据相关申请留宿学生信息安排住宿。

三、留宿时间:7月8日至8月30日

四、开放楼栋:拟定为南区十栋

五、留宿管理

根据我院具体情况,本次暑期留宿工作分为三级管理机制:学院、学工处(学科部)、楼栋。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院成立由院领导组成的暑期留宿工作总值班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年度暑期留宿工作。

(二)学工处成立暑期留宿工作小组,由管理科负责整个暑期留宿的安排与协调工作,并制定本处室的暑期留宿工作值班安排,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值班人员实行指纹打卡;

2、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保持手机畅通无阻,如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处理不了,要立即向总值班领导及时汇报情况;

3、值班人员每天对留宿楼栋至少巡查两次,并填写巡查记录;

4、做好留宿与暑期维修相关的协调工作。

(三)各学科部要严格审批,从严掌控,准确掌握留宿学生假期动向,各学科部必须指派一名老师做为本学科部学生暑期留宿负责人,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暑假不得离开南昌,保持电话畅通。如遇特殊情况需外出必须向学工处报备,并自行安排好本学科部替班老师;

2、本学科部留宿学生在留宿期间出现突发情况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置,并及时向值班人员汇报情况;

3、协助做好留宿期间留宿学生宿舍调整工作

(四)在留宿楼栋设置专门的值班室,楼栋长24小时值班。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留宿学生的入住、退宿管理;

2、负责为有需要的学生准备热水;

3、负责留宿学生寝室的内务、卫生、纪律的日常检查;

4、负责做好留宿期间的宿舍调整工作。

(五)留宿学生管理

1、留校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宿舍区内要服从楼栋长的统一管理,如需提前结束留宿或者中途离开必须在楼栋长处登记备案并向学科部相关负责人请假;

2、学生留校住宿期间要特别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贵重物品(如电脑)要妥善安放,自行负责保管;

3、学生不得私自调换寝室和留宿他人;因留宿楼栋在暑期要进行维修,故留宿学生需配合做好留宿期间的宿舍调整工作;

4、学生在暑期留校期间一经发现有违纪现象,立即取消在校住宿资格,并给予相应的处分;

5、留宿期间产生的电费由留宿学生自理。

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学工处

2017年6月20日

南昌大学科技学院2017年暑期留宿申请表

学科部

专业班级

照 片

姓名

学号

性别

本人联系方式

家庭

住址

家长联系方式

申请留宿原因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留宿

时间

2017年 日至2017年

家长

意见

家长签字:

年 月 日

辅导员意见

辅导员:

年 月 日

学科部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学工处/教务处/相关部门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由所在学科部保存,一份办理入住手续时交留宿楼栋楼栋长。

2、“家长意见”栏家长签字确有困难,辅导员必须与家长电话联系,并在此栏如实记录。

3、如在留宿时间内离开学校,一定要向辅导员、学科部专职负责干部请假。

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暑假学生留宿安全承诺书

暑假期间,本人自愿提出留校申请,并承诺遵守如下相关规定:

一、留宿期间严格遵守宿舍作息时间,按时归寝,杜绝晚归不归现象,如有特殊事情履行报告和请假手续。

二、自觉维护校园秩序,爱护公物,保持学生公寓楼环境卫生。

三、自觉做好防火、防盗安全工作,不使用违规电器和大功率电器,不私自乱接电线,防止事故发生。

四、留宿期间服从学院住宿安排,不留宿他人,不互进异性宿舍,不在宿舍内饲养动物。

五、不私自下河游泳或到江边嬉戏。

六、离开校园乘车交通工具时,注意自身安全。

七、凡留宿期间因违反校规校纪和法律法规,发生问题和事故者,责任均由本人承担,接受有关规定给予处理;触犯法律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八、留宿期间自觉承担电费。

九、遇到突发事件,及时报告楼栋长和学科部负责老师。

承诺人: 日期: 年 月 日

附 件:

暑期留宿名单汇总表.xls(27.00K)

南大科院学工字(2017)23号关于做好2017年暑期留宿工作的通知.doc(40.00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