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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清明节前后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08-04-03 14:31:02  浏览:

各学科部、专业班级: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和南昌大学《关于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院2008年清明节假期时间为2008年4月4日—2008年4月6日,共3天。其中:4月4日(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5日(星期六)、4月6日(星期日)照常公休。为了使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清明假期,各学科部务必认真做好本部门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学科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清明节期间学院稳定安全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周密安排,采取措施,确保稳定。

二、各学科部要组织辅导员在节前召开一次学生安全教育主题班会,教育学生外出时,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自觉维护社会秩序,注意自身安全,防止发生人身伤害、财物被盗抢等情况。

三、各学科部在清明节放假前后应做好学生离校情况及返校情况的登记工作,并要求学生必须按时返校,如果发现有未按时返校的学生应及时主动联系学生本人及其家长,查明原因并于4月7日上午十时前上报学工处。

四、学生工作管理干部及辅导员要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值班,节日期间,如确需离开南昌,应请假,同时确保通讯电话24小时畅通。若有情况应及时逐层上报,如情况紧急可直接上报院党委副书记。

南昌大学科技学院学生工作处

2008年4月3日

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