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科院院发〔2017〕89号
关于印发《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共青校区资产验收相关规定(暂行)》的通知
院内各单位:
现将《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共青校区资产验收相关规定(暂行)》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1、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共青校区资产验收相关规定(暂行)
2、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资产验收报告单(部门)
3、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资产验收报告单(学院)
二O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共青校区资产验收相关规定(暂行)
为规范资产验收行为,提高使用效益,根据我院相关规定,结合共青校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指资产是指通过招标(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单一来源、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等)采购的仪器设备、图书档案、家具材料、用具装具及动植物、软件等。
二、资产购置完成后,应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及合同条款及时进行验收。未经验收不得办理入账手续。
三、学院验收小组组成单位包括:资产管理处、党务工作部、计划财务处、新校区招投标小组、项目采购负责单位以及资产使用单位,如遇有专业性、技术性较高的资产验收,将适当邀请相关专家参加,验收工作由资产管理处牵头。
四、验收程序
(一)资产验收实行两级验收制度,即使用单位初次验收和学院验收小组二次验收。
(二)非招标采购的物资由使用单位自行组织验收,资产管理处可组织抽查或视具体情况组织二次验收。
(三)新购物资到货后,使用单位要按照采购合同的规定进行初次检查验收,对其各项性能、指标进行测试。
(四)初次验收合格的,使用单位需填写《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资产验收报告单(部门)》,并将验收报告单及时报送资产管理处。初次验收不合格的,不予进行二次验收,并按合同约定处理。
(五)资产管理处接到使用单位初次验收报告后,要及时组织学院验收小组进行二次验收。
五、验收标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验收,具体包括:
(一)外观检查:内外包装是否有破损、碰撞创伤、雨水侵湿等情况,附件、配件的外表有无残损、碰伤等。
(二)数量验收:根据订购合同和装箱单,逐件清查核对采购标的物及其附件(配件)的数量,并检查物品的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家等是否与合同一致等。
(三)质量验收:严格按照采购标的物完成安装、调试,严格检查其性能指标是否达到要求,并做好测试记录。
六、二次验收合格后,学院验收小组应认真填写《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资产验收单(学院)》,经验收小组成员签字认可后方可办理入账手续。
七、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项目采购负责单位按照合同约定责成供货商及时解决。
八、本规定由学院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九、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2: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资产验收报告单(部门)
年 月 日
使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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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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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号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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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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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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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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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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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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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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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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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厂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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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厂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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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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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修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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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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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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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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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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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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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保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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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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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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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部门 资产管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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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部门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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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及随机资料 |
附件□ 说明书□ 图纸□ 合格证□ |
附件内容: |
验 收 情 况 |
外观情况 |
|
功能是否 达到要求 |
|
按规定时间 试机情况 |
|
质量鉴定 |
优□ 良□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
存在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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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情况 说明 |
|
验收组意见 |
建议付款□ 暂缓付款□ 退换□ |
验收组成员签名 |
|
备注:表格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或有其他文字、图片等材料支撑时可另附页进行说明。
附件3: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资产验收报告单(学院)
年 月 日
使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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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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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号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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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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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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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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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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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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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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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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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厂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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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厂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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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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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修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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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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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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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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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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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及随机资料 |
附件□ 说明书□ 图纸□ 合格证□ |
附件内容: |
验 收 情 况 |
外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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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是否 达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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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时间 试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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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鉴定 |
优□ 良□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
存在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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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情况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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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组意见 |
建议付款□ 暂缓付款□ 退换□ |
验收组成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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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表格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或有其他文字、图片等材料支撑时可另附页进行说明。
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7年11月29日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