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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25-2026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作者: 来源: 点击数:次 发布时间:2026-10-30

 

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25—2026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和省教育厅相关通知要求,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对2025—2026学年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9月1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止。

一、概述

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视察南昌大学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严格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要求,持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不断提升学院治理规范化水平。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健全信息公开组织体系,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院信息公开工作,构建“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党政办协调督办、各单位具体落实、师生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党政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协调,督导各二级单位按时发布信息。各二级单位负责人严格落实本单位信息公开责任,细化工作任务,保障各项信息公开工作落地落实。

(二)拓宽公开渠道,提升工作实效

建立线上线下联动、多平台协同的立体化信息发布体系。线下依托工作会议、年鉴、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传统载体,及时推送校务动态;线上持续优化学院官网和OA办公系统建设,完善信息公开专栏,常态化发布制度文件、事业进展等内容,方便师生查询事项和办理业务。充分发挥书记院长信箱桥梁纽带作用,畅通师生意见建议反馈渠道,增强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实效性。

(三)细化公开内容,确保信息准确

严格对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全面梳理发布党政信息公开内容。严格落实招生录取、教育收费、职称评审、人才招聘、招标采购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要求。健全信息动态更新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内容审查,做到公开内容真实准确、合规安全。

二、主动公开信息工作情况

(一)公开途径

1.传统媒介平台: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年鉴、校园广播台、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

2.会议平台:党委会、院长办公会、专题会、双代会、学代会、座谈会、讨论会、通报会等。

3.网络及微平台: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官网、新闻网、信息公开专栏、招生就业网;各二级单位主页、信息公开栏、官方微平台、在线咨询平台等。

4.专项活动与栏目:书记院长信箱、院领导接待日、教务在线常见问题解答、学工处信箱等。

(二)主动公开情况

本学年,学院门户网站、新闻网累计发布各类新闻稿件503篇,总点击量超4万余人次;光明网、新华社、学习强国、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中国网、中国大学生在线、江西新闻等主流媒体,刊发学院相关新闻宣传报道33篇,总点击量达68万余人次;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累计公开信息372条,总点击量达94万余人次;编印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5期。

本学年,安排院领导接待日16次,处理书记院长信箱来信143件,做到及时回应与落实。召开党委会21次、院长办公会20次、专题会议13次,相关决策事项通过会议纪要及时公开,保障师生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重点领域公开情况

1.招生录取信息公开情况。学院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依托各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平台、主流教育媒体开展招生宣传,通过学院招生网、官方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招生考试相关信息,并设立招生录取咨询电话。2026年招生录取期间,学院招生网发布的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历年录取分数线等信息浏览量累计2.3万余人次,接听录取咨询来电达2600余人次;同步开通录取结果线上查询渠道,方便考生及家长查询录取结果信息。录取工作结束后,学院在招生信息网及时公示录取相关情况。

2.财务信息公开情况。在学院办公网发布《学院经费支出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等财务管理制度;在学院教代会上审议《财务工作报告》,对学院年度财务收支、预算执行情况予以公开说明。通过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开收费标准,同时在新生报到现场设置收费公示牌,并在学生宿舍的电子屏上公示收费项目、标准及政策依据。

3.资产信息公开情况。在学院办公网或资产管理部门网站公开各部门资产状况、价值总量及分布,及时公布相关资产管理工作的规范、流程和动态,及时发布资产清查结果和闲置资产调拨信息,按规定及时公示公开资产处置的鉴定、审核等信息。

4.招投标信息公开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规定,结合学院采购管理文件制度,对货物、服务、工程类预算达到学院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规范落实采购意向、采购公告、成交结果、单一来源采购等信息公示公开工作,相关信息统一在学院官网“招标采购”专栏发布。本学年,按规定完成采购信息公示项目共40项。

5.干部任免信息公开情况。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学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根据学院发展需求有序推进干部交流调整和干部选任工作,科学合理优化学院干部队伍结构,严格履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等环节,本学年发布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干部任免等信息15条。

6.人事人才信息公开情况。在学院官网“公告通知”栏公布人才招聘信息、入围体检名单及拟聘用人选名单共计10条;在学院办公网公布学院2025年高校系列职称评审及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人员信息、教职工考勤信息、“优秀教育工作者”及“最美辅导员”的评选工作通知及评选结果等。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组织专题学习并通报典型案例。

7.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公开情况。在教务处网站公布学院《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细则》《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学籍预警管理办法》等文件,在学生工作处网站公布学院《学生日常管理规定》《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学生申诉处理办法》《全日制本科学生奖学金及奖励实施办法》《学生资助管理实施办法》《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并将上述相关文件纳入《学生管理规定汇编》,新生入学后发给每一位学生学习。通过微信公众号、电子屏和公示栏等平台,公示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及各类评奖评优、纪律处分信息,同时公开意见反馈邮箱、联系电话等监督渠道。

(四)其他方面公开情况

1.教学质量信息公开情况。在学院办公网及时公布教师教学效果评价结果、教学单位教学科研工作状态评估结果及教师授课竞赛、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优秀教案评比等获奖名单。学院在审核用人单位资质合格后,及时在学院就业信息网发布用人单位招聘信息,毕业生可在学院就业信息网上向招聘单位投递简历。就业信息网定期更新就业政策、就业新闻、就业指导等信息,为毕业生就业提供服务。

2.学风建设信息公开情况。在学院办公网发布学院《听课制度暂行规定》《外聘教师管理办法》《教学考试管理规定》《学生信息员工作办法》等文件,对教师课堂教学及纪律要求、学生考试纪律要求等作了规定。

3.学位、学科信息公开情况。在教务处网站教务在线“管理制度”栏公布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对学位授予条件、学位审批与撤销、异议与处理等作了规定;在教务处网站教务在线“通知公告”栏公开每年拟新增本科专业申报等相关信息。

4.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公开情况。本学年,学院第二次组织师生赴德国开展交流学习。依托学院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暑期师生海外交流学习选派通知,并对资助项目入选名单予以公示。目前,学院已与德国德累斯顿工业大学高级研究院、英国密德萨斯大学等境外高校建立合作关系。同时,在新生录取通知书内附出国留学相关宣传材料,便于新生及家长查阅。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本学年,学院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无提出申请而不予公开信息的情况。未发生学院信息公开收费和费用减免情况。

四、信息公开评议情况

学院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公开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重要信息,积极收集并回应师生和社会公众意见,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获得师生和社会公众普遍认可。

五、因信息公开遭受举报及诉讼情况

本学年,学院信息公开工作运行平稳,未发生泄密、失误等问题,未出现因信息公开引发投诉或法律纠纷。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学院持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全面落实信息公开清单各项要求。但工作中仍存在创新不足、队伍能力有待提升等短板。下一步主要改进举措:

(一)创新工作方式。持续优化线上线下公开渠道,聚焦重点工作与师生关切,规范发布流程,细化公开内容,丰富新媒体发布形式,实现信息公开多元化。

(二)提升队伍能力。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强化政策理解与实操水平,保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高效推进。

七、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