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驻赣单位人事处,赣江新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
根据年度职称工作安排,现将2017年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受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除申报高校、高专、高职、卫生、水利工程、中小学资格之外,社会化评审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今年高校、高专、高职、卫生、水利工程等高级资格使用系统申报,纸质申报材料将由评委会组建部门直接受理,具体由评委会组建部门另行通知。省直中小学副高和全省中小学正高资格申报材料受理另行通知。
二、受理时间
2017年8月28日起至9月8日止,各地各单位具体受理时间详见附表。
三、受理地点
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大楼9楼924室(南昌市紫阳大道338号)。
四、报送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按《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赣人社发〔2011〕37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的通知》(赣人社发〔2014〕19号)规定要求提供,并经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逐级审查盖章。申报材料每人一袋,袋上注明姓名、工作单位、所属市(厅局)、申报系列专业、申报资格名称、是否破格等信息。《专业技术资格审查表》(表一)不要装入档案袋,分开报送。
2.《申报评审(审定)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评审信息表》一式三份及其电子数据包。此表由系统软件生成导出,并经单位审核盖章。
五、相关要求
1.要严格按《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赣人社发〔2011〕37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17〕27号)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2.今年材料受理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各地各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一次性完成材料报送,申报材料及《专业技术资格审查表》(表一)要按《申报评审(审定)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评审信息表》上姓名顺序捆绑。
3.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对本单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数进行控制,实行择优竞争差额推荐。中小学教师申报要在学校核定的教师岗位空缺数量内组织推荐。
4.申报信息使用江西省职称申报管理系统软件采集,软件可到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职称工作专栏(http://hrss.jiangxi.gov.cn/zcgz.aspx)下载。
5.根据江西省发改委、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收费字〔2004〕523号)规定,设区市按20元/人、省直单位按40元/人缴纳资格审查费。
联 系 人:任如、祖军
联系电话:0791-86386293
附表:2017年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受理时间安排表
江西省职称工作办公室
2017年8月3日
附表
2017年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
受理时间安排表
受理日期
受理单位
8月28日
赣州市、瑞金市、省建工集团、省出版集团、省文化厅
8月29日
抚州市、南城县、省能源集团、江铜集团、省交通厅
8月30日
上饶市、鄱阳县、省林科院、省住建厅、省广播电视台
8月31日
鹰潭市、省农业厅、省煤田地质局、省社科院、省科技厅
9月1日
九江市、共青城市、省林业厅、省地矿局、省科学院
9月4日
新余市、新钢集团、江西日报社、省人才流动中心、省发改委
9月5日
南昌市、景德镇市、省教育厅、省国土厅、江钨、省质监局
9月6日
吉安市、安福县、省国资委、省卫计委、省商务厅
9月7日
宜春市、丰城市、江西电力公司、赣南师范大学
9月8日
萍乡市、省测绘局、省工信委、南昌大学、江西师范大学
注:其他单位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不作具体安排,请在上述时间内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