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校外住宿管理的通知
各学科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开展高校学生校外租房自查清理工作的通知》(赣教高字[2019]2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学生校外住宿管理,根据学工处5月13日学工例会有关对学生夜不归宿和校外住宿情况检查工作的布置,要求:
一、原则上不允许学生私自在校外租房住宿,凡未经审批擅自在校外租房住宿的学生,必须按规定搬回学院安排的宿舍,违者按学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学科部排查时间为6月6日——13日。请各学科部将自查清理报告及学生校外住宿情况情(见附件)于6月14日前报送学工处管理科。
二、因特殊情况(如身体或心理因素)不适宜在学生宿舍集体住宿的,须由本人向学科部提出书面申请,符合条件的填写《南昌大学科技学院学生外宿协议书》,经学生家长签字确认同意,学科部核实,学工处审批。
三、各学科部要切实加强校外住宿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要求申请校外住宿的学生定期向辅导员汇报校外住宿情况,辅导员要主动向外宿学生家长联系,共同做好外宿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各学科部将加大学生校外住宿管理力度,建立该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学工处将联合学科部不定期对校外住宿学生进行实地检查。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九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