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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科院学工字(2017)28号关于在大四学生中选聘共青校区学生助理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18-03-12 11:43:19  浏览:

关于2014级学生中选聘共青校区学生助理的通知

各学科部:

2017年,学院开始逐步面向共青科教城办学,为适应新形势下学院学生工作管理的需要,加强2017级新生校风传承和学风建设,根据我院学生管理的实际情况和培养学生自我管理能力的需要,决定在全院2014级学生中选聘13名学生助理。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

2017年10月-2018年1月

二、选聘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本院2014级学生可以申请学生助理:

(一)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

(二)团结同学,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

(三)学习态度认真,学习成绩优良;

(四)坚持原则,有较强的责任感和组织协调能力;

(五)思维敏捷,分析问题能力较强,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六)具有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和文字、口头表达能力;

(七)能较为熟练的掌握办公软件的使用;

(八)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九) 学生党员,有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三、工作职责

工作职责见附件1(附件1:南昌大学科技学院共青校区学生助理工作职责)

、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由学生工作处组织实施,将依报名、面试、公示逐步进行。

(一)发布选聘共青校区学生助理的通知,组织学生报名;

(二)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共青校区学生助理申请表》(附件2),各学科部将于9月25日下午下班前将电子版材料及纸质版材料交至综合科吴跃芳老师处;

(三)学工处将于9月27日之前,组织报名人员面试;

(四)根据面试结果,初步确定学生助理人选,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三天。公示期间发现问题者,按照面试情况递补;

(五)公示无异议后,学院正式进行聘用,并颁发“学生助理”聘书。

五、待遇

待遇每人20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每人1500元/月,电话及交通补助等每人500元/月)

附件:1、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共青校区学生助理工作职责

2、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共青校区学生助理申请表

学生工作处 院团委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一日

附 件:

南大科院学工字(2017)28号关于在大四学生中选聘共青校区学生助理的通知.docx(26.00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