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文件

学工文件

首页 > 学工文件 > 正文

关于解除郭健同学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

发布者:  时间:2008-09-10 10:53:25  浏览:

院内各单位:

郭 健,男,理工学科部生物工程041班学生,学号:7012104015;原受处分等级:留校察看(昌大科院院发[2005]42号)。2008年5月向学院申请解除留校察看处分。

该同学在受处分后至提交申请的考核期内,能深刻认识自己的错误,积极要求进步。根据《南昌大学科技学院关于降低或解除学生纪律处分的若干规定(试行)》规定,经2008年6月11日院务会研究决定:解除郭健同学留校察看处分。

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2008年6月13日

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