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文件

学工文件

首页 > 学工文件 > 正文

关于解除金登荣、冷龙两位同学警告处分的决定

发布者:  时间:2008-09-10 10:53:23  浏览:

院内各单位:

金登荣,男,理工学科部机制041班学生,学号:7011204002,原受处分等级:警告处分(昌大科院院发[2005]26号)。2008年5月向学院申请解除警告处分。

冷 龙,男,理工学科部建筑学031班学生,学号:7001403003,原受处分等级:警告处分(昌大科院院发[2005]26号)。2008年5月向学院申请解除警告处分。

两位同学在受处分后至提交申请的考核期内,能深刻认识自己的错误,积极要求上进,各学期学业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排名均列本班级的前50%并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一次。根据《南昌大学科技学院关于降低或解除学生纪律处分的若干规定(试行)》第四条第一项和第二项第一款之规定,经2008年6月11日院务会研究决定:解除金登荣、冷龙两位同学警告处分。

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2008年6月13日

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