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届毕业生毕业合影拍摄工作的通知
各学科部:
为做好2007届毕业生毕业合影的拍摄、存档工作,进一步规范管理,经研究,决定从5月15日起开始进行毕业生毕业合影的拍摄工作。具体办法如下:
1、拍摄时间
自5月15日起至6月15日,请各毕业班根据情况,自主决定拍摄时间和地点。
2、操作办法
拍摄工作以毕业班级为单位,提前3天派班干到学工处105室联系,登记具体拍摄时间、地点和拍照的师生人数,确定后由学工处统一安排摄影单位和勤工助学同学提供相关服务。
3、拍摄要求
举止文明,规范着装,人员齐整,爱惜服装;凡本科毕业生应穿着统一的学士服装,老师可穿着导师服。
4、拍摄费用
①学院按每名毕业生叁元的标准统一向拍摄单位支付费用,超出部分由学生自付。
②学士服租借、管理费用每生收取现金贰元,于拍摄前收齐交学工处。
③为保证学士服的循环使用,每班在领取学士服时须交纳押金伍佰元,在及时、无损地归还学士服时予以退还;如有丢失或损坏,按价在押金中直接扣除赔付金。
5、毕业生如需租借学士服拍摄个人照片,请直接与学工处缪老师联系(电话:8304513)。
6、为确保学生利益、保证毕业照的拍摄效果,我处已联系专业性拍摄单位专门为毕业班拍摄毕业合影,并要求拍摄单位:
a、使用富士S3(1300万像素数码相机)或佳能30D专业相机进行拍摄;
b、采用专业相纸洗印照片、每张照片都须过塑、电脑加字、照片背面加附人员名单(名单由各班自行提供)。
C﹑无论学士服或便服的合影,均应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按公布的标准收取费用。选择确定照片、照片的洗印尺寸以及洗印数量,应事先经毕业班指定的学生代表签字确认。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额外收取费用或私自扣压、强行冲印照片。
拍摄当中的要求,请与学工处缪老师协商解决。
学工处
二○○七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