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单位:
黎荣长,男,理工学科部土木工程专业073班学生,学号:7011507160
杨 伟,男,理工学科部土木工程专业072班学生,学号:7011507078
经查实,自2008年2月25日开课至今,黎荣长累计旷课20节,杨伟累计旷课20节。上述两位同学的旷课行为,严重违反了校纪校规。为了严肃校风,教育学生,根据《南昌大学科技学院学生纪律处分办法》(试行)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决定分别给予黎荣长、杨伟两位同学严重警告处分。
如本人对处分决定有异议,可于接到本处分决定后第二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依据《南昌大学科技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向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2008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