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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道德模范事迹展示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2-04-26 11:46:45  浏览:


学院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道德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和全省精神建设表彰大会精神,深入推进文明校园建设。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道德模范事迹展示宣传活动的通知》(赣文明办20227号的要求,经学院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组织开展道德模范事迹展示宣传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道德模范事迹展示宣传活动为契机,在学院上下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不断激励引导学院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向先进典型学习、向道德模范致敬。

二、活动时间

2022年4月至6月。

三、展示内容

22名(组)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第七届江西省道德模范先进事迹。道德模范展板制作源文件及先进事迹材料下载地址:邮箱daodemofan2021@163.com,密码:Swxcbl23456)。

四、展示安排

1.拓展宣传渠道。灵活运用学院网站、报纸、报刊及微信、微博等宣传平台,运用新闻报道、言论评论、访谈节目等形式,通过制作“道德模范人物专辑”、“道德模范故事汇”等方式,大力传播道德模范事迹和精神。(党务工作部牵头,学工处、团委、各学科部配合)。

2.制作主题展板。制作事迹展板或海报、宣传画等,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列展或上墙。同时充分利用LED显示屏等电子设备投屏展示。鼓励学生结合实际设计卡通画、动漫画等,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方法广泛宣传道德模范先进事迹。(党务工作部牵头各学科部配合)。

3.组织开展道德教育主题实践活动。结合“五一”国际劳动节、“五四”青年节等重要时节,通过召开主题班会、举办好人故事分享交流会、撰写心得体会等形式,进一步激发广大师生礼赞学习道德模范热潮,营造浓厚氛围。(学工处、团委牵头,各学科部配合)。

五、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好展示宣传工作,组织好学习宣传活动。

2.及时报送。各相关部门做好宣展活动情况的收集报送工作,及时将进展情况、主要成效、师生反响,以及经验做法反馈至党务工作部。工作总结或相关材料请于2022年5月20日前报送至党务工作部张富田老师处,邮箱:2030848009@qq.com 联系电话:15053756183。

 

党务工作部

2022年4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