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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文件
南大科院院发(2025)51号
院内各单位:
《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业经2025年
2月24日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2025年5月19日
附件下载:南大科院院发〔2025〕51号关于印发《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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