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办公物资管理,优化申领、核发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效能,现决定对全院办公用品、耗材及印刷品申领发放流程调整如下:
全院各单位办公用品、耗材及印刷品申领实行固定周期集中办理模式。请各单位提前梳理办公物资需求,科学制定申领计划,于每周三前与党政办公室综合科沟通确认申领具体物资明细,便于提前统筹采买。
每周五为集中物资领取时段(遇节假日顺延)。其他时间原则上不受理物资申领业务。
各单位应结合工作实际需求,规范填写《院内物资和服务领用结算单》,经计划财务处预扣经费并签字后,于周五当日报送至党政办公室综合科(行政楼428),同步领取对应物资。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时限报送结算单、领取物资,避免逾期申报影响工作开展。
党政办公室将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物资核发工作,持续规范办公物资管理,精准保障各单位办公需求。
本通知自10月19日起执行。
党政办公室 计划财务处
202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