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根据《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号)、《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22〕2号)及《江西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管理办法》(赣教职成规字[2024]2号)等文件规定,完成了2025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的申报工作,拟定了2025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学院将按相关工作程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备案。现将拟合作单位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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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所属地市 |
1 |
泰和中等专业学校 |
吉安市 |
2 |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教育培训学校 |
南昌市 |
3 |
新余市渝水职业技术学校 |
新余市 |
4 |
赣州职业技术学院 |
赣州市 |
5 |
抚州市中阳艺术工程学校 |
抚州市 |
自公布之日起至2025年1月16日,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布的拟合作单位持有异议或意见,可电话或邮件形式向继续教育部如实反映。
联系电话:0792-3561051
邮箱:3186605254@qq.com
继续教育部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