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院《大学生生命教育及心理危机干预》培训的
通 知
院内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党【2018】41号)和《关于印发《江西高校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任务清单(试行)》的通知》(赣教社政【2019】1号)文件精神,加强我省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预防和减少大学生因心理危机带来的人身伤害,结合我院实际,开展关于《大学生生命教育及心理危机干预》的相关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大学生生命教育及心理危机干预
二、培训对象
学工、团委、学科部全体学工干部(含辅导员),公共安全处全体人员、心理督导员、班级心理委员
三、培训方式
专题讲座和学习交流相结合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培训时间:2019年3月27日上午10时至12时
(二)地点:共青校区明德楼130
五、培训要求
按要求参加培训,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因特殊原因(含培训当天南昌校区值班人员)不能参加培训的,需本人提交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复,报备学工处。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