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共青校区校园安全和环境卫生建设的通知
各学科部:
为进一步加强共青校区校园安全和环境卫生建设,创建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有如下行为者,根据《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学生纪律处分办法》(2017年修订)严肃处理。
1.不得随意使用或破坏设在学生宿舍楼内的消防设施。
2.严禁在学生宿舍区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严禁在学生宿舍内使用“三无”(无中文标识、无厂名、无厂址)产品;学生宿舍内不私拉电线,不使用大功率电器。
4.严禁在学生宿舍楼内打球、踢球、溜冰以及赌博、酗酒、起哄闹事、从高层向宿舍楼外抛洒物品等不良行为。
5.不在学生宿舍走廊、厕所、洗衣房、楼梯间等公共通道,乱堆乱放垃圾、杂物,保证通道畅通。勤打扫宿舍卫生,并将垃圾放到指定场所内,保持宿舍整洁。
6.自觉遵守作息制度,严禁晚归、夜不归宿,不得私自留宿院外人员。
7.严禁在学生宿舍区开展经营、推销等商业活动;不得张贴小广告等。
8.禁止在墙上涂写、刻画、张贴以及泼污弄脏墙面。
9.不准在宿舍楼内饲养宠物,避免被宠物抓伤、咬伤。
10.学生离开宿舍或就寝时应关闭电脑、充电器等一切用电设备。
11.学生在校园发生的其他不文明、违纪行为。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