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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科院学工字〔2017〕39号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南昌大学优秀辅导员及“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18-03-12 11:43:51  浏览:

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南昌大学优秀辅导员

及“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科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充分调动辅导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全院辅导员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根据南大学工函[2016]34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院开展2016-2017学年优秀辅导员及“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南昌大学优秀辅导员评选事项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分配:2016-2017学年一线专、兼职辅导员,请假一个月以上不得参评(含一个月)。优秀辅导员比例不超过学科部辅导员总人数的30%。

(二)各学科部具体参照《南昌大学辅导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2011年修订)(附件1)执行。

(三)参评本年度江西省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的辅导员可优先考虑。

(四)对于所带班级学生中发生非正常死亡事件、违法违纪事件及其他重大事件并产生负面影响的辅导员,在评优中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南昌大学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事项

(一)评选对象:在岗且连续工作两年以上(含两年)的专职辅导员。

(二)推荐名额:推荐一至两名专职辅导员参选;

(三)评选要求:

1、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关爱学生,受到学生信赖和尊敬,民意测验满意率高,且当学年辅导员考核结果为“优秀”。

2、善谋实干,班级建设和管理成效突出,班风、学风优良,曾获院级以上(含)先进班集体等荣誉称号。

3、勤于学习,勇于创新,在自身能力建设、履行职责等方面有突出事迹,获得过两次院级以上(含)优秀辅导员称号。

三、评选时间和评选程序

(一)符合以上评选条件的辅导员请于12月10日前向所在学科部提出书面申报。

1、参评南昌大学优秀辅导员需填写《南昌大学辅导员工作基本职责量化考核表》、《南昌大学2016——2017学年优秀辅导员工作考核表》(附件2及附件3);各学科部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2016-2017学年南昌大学优秀辅导员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4)

2、参评“辅导员年度人物”的需填写《2016-2017学年南昌大学辅导员年度人物申报表》(附件5)。

(二)各学科部进行资格和材料审核,并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申报辅导员进行讨论、评选,确定人选。

(三)在学科部公示无异议后,于12月15日上午10时前将材料上报至学工处教育科207办公室。

(四)学工处审核后报学院批准,上报至南昌大学学工处教育科。

四、注意事项

(一)材料报送材料为:优秀辅导员评选报送材料为附件3、附件4。“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报送材料为:个人申请书,附件5、附件6和获奖证书复印件(所有材料应装订成册)及8分钟的汇报PPT。

(二)未尽事宜联系电话:88304513;联系人:教育科戴健。

附件:

1、《南昌大学辅导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2011年修订)

2、南昌大学辅导员工作基本职责量化考核表

3、2016-2017学年南昌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表

4、2016-2017学年南昌大学优秀辅导员推荐名单汇总表

5、2016-2017学年南昌大学辅导员年度人物申报表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八日

附 件:

南大科院学工字〔2017〕39号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南昌大学优秀辅导员及“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工作的通知.docx(24.00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