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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胡国祥同学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

发布者:  时间:2009-05-05 10:49:05  浏览:

院内各单位:

胡国祥,男,理工学科部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2005级(1)班学生,学号:7011205056

该同学在2009年4月11日进行的《南昌大学学士学位英语考试》考试中,用手机接收考试相关内容的短信。

根据上述考试违规事实,依据《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款之规定,决定给予胡国祥同学留校察看处分。

如本人对处分决定有异议,可于接到本处分决定后第二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依据《南昌大学科技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向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2009年4月28日

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