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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评论

浅议幼师丧德,谁之过?

发布时间:2012-11-09 点击量:

2012年10月底,一条微博中的几张照片引起众多网友的疯转,其中的一张照片令人触目惊心。女幼师颜某揪住幼童的双耳,将孩子提在半空,该幼童因剧烈疼痛而张嘴大哭,但在幼师身后的另一幼童的眼里,我们竟看不到一丝惊恐。随后的几天,这名只有20岁的普通女幼师,成立全国人民憎恨的虐童“女妖”。

几十个家庭的掌上明珠,成立颜某随意摆布的木偶,顶着寻衅滋事的罪名。这个90后女孩可能会面临五年以下的牢狱之灾,在引起公愤的同时,很多人开始疑惑,颜某这样做的动机是什么?她是如何成为幼师的?她这种丧尽师德的做法,究竟是谁的错?

在我看来,幼师这个职业是神圣的,是非常人可逾越的,无论是“德高为师,学高为范”,还是“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都阐述了作为一名老师的基本规范。既然这样,像颜某这样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又为何能顺利进入幼儿园,危害我们的孩子们呢?

答案很简单,在于这个混乱的社会,没错,无证老师上岗现象屡增不减,都是因为审核制度仍然有待于改进。如果说找工作凭借的只是人脉关系而不是能力,恐怕这种“虐童”现象会随着就业压力的增加而愈演愈烈。

其二,自身素质低下也是致使颜某“虐童”的原因之一。一个连最起码的道德素质都没有的人,又怎么配称作“老师”呢?有没有想过,那些早已对“虐童”行为司空见惯的孩子们,会不会像失德的老师一样残酷无比,然后让这种失德的行为代代相传呢?

孩子,是父母眼中的天使,也是祖国未来的希望。颜某的事件不仅是她个人的悲哀,更是社会的悲哀。所以,在反省自我的同时,我们还需要加强社会监督,及时制止此类现象的发生,还孩子一个幸福快乐的童年!

作 者:周明明

供稿单位:财经学科部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