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大科院院发[2011]107号
关于开展“我心目中的好老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院内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掀起“向石秋杰老师学习”的活动热潮,推动学习教育活动更加深入、广泛地开展,促进学院师德师风建设,促进教育教学水平提高,构建和谐的师生关系,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根据中共南昌大学委员会《关于向石秋杰同志学习的决定》(昌大字[2011]29号)文件精神及学院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在深入学习和宣传石秋杰老师先进事迹的基础上,开展“我心目中的好老师”评选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宗旨与原则
以“向石秋杰老师学习”为主题,以“我心目中的好老师”评选活动为载体,发现和树立身边教师模范典型,通过树立优秀教师典范,在广大教师中进一步倡导为人师表、敬业爱生的优秀品质,在教师中大力营造“比、学、赶、帮、超”的创先争优良好氛围,创建优良教风。
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推选出学生身边的具有高尚情操、学识渊博、勤于育人的优秀教师,开展优秀教师先进事迹的宣传和学习,激励广大教师敬业奉献,不断提高自身师德师风和教书育人的水平。
二、评选工作组织机构
为加强活动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保障活动顺利开展,成立“我心目中的好老师”评选活动工作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朱小理
副组长:曹文华
成员:熊晟钰、刘明健、邱晓辉、何琳、蒋惠娟、汤琼、周声柱、张升阳、尹继东、王德友、陈益虎
评选活动工作由党务工作部、教务处牵头实施。
三、评选对象及参与范围
1、评选对象:在我院全体专职教师中进行推选评比,最终评选出十佳“我心目中的好老师”。
2、参评者范围:全院师生均可参与投票推选。
四、评选条件和标准
(一)评选条件
1、爱岗敬业,严谨治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对学生严格要求,将育人贯穿于言传身教之中,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
2、业务素质高,有先进的教育思想、教学观念,积极进行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教学效果优秀,教学科研贡献突出。
3、具有良好的师生关系,深受广大同学爱戴。经常深入学生,关心学生,爱护学生,尊重学生,在同学中口碑好,威信高。
(二)评选标准
1、广博的学术知识;2、新颖的教学理念;3、先进的授课方法;
4、适时的启发指导;5、广泛的师生交流;6、高尚的道德情操;
7、无私的奉献精神;8、谦虚的人格魅力。
五、评选办法及步骤
评选采取学科部推荐、师生评议、学院综合审定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按以下三个步骤进行:
步骤一:各学科部组织集体评议,根据评选条件和指标推选出候选人。每学科部推选候选人名额为3名。填报《“我心目中的好老师”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并组织相关事迹材料和图片资料(含电子版),于11月25日前报教务处综合科。
步骤二:各学科部推荐人选经学院评选工作组初审通过后,进行网上公示和材料展示。由各单位组织本单位全体师生进行网上投票及评议,于12月10日前完成。
步骤三:学院评选工作组根据网上投票及评议结果,综合评定出十佳“我心目中的好老师”人选,报院务会审议通过后予以公布和表彰。
六、各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分工明确,按计划、按时间、按步骤切实实施好本次评选工作。要充分利用好这次评选活动,引导“向石秋杰老师学习”教育活动向教育教学的纵深推进延伸,强化对先进典型教师的学习宣传,使“我心目中的好老师”在广大教师中具有影响力,感染力和吸引力,形成良好的“创先争优”氛围。
附件: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我心目中的好老师”候选人推荐表(略)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